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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计划与实施绩效考核

时间:2011-12-12 13:36:00作者:四川人力资源网 来源:四川人力资源网 点击:207次

 1.成立绩效管理专案组织
  按照既定目标,组织绩效考核小组,并选定绩效管理负责人,一般任命的职务俗称绩效经理,也可根据企业情况任命职务称呼。资深绩效管理Hunts认为,绩效管理负责人必须拥有充分的绩效管理知识,较强的沟通能力,在企业中还必须有管理威望,随时可解决绩效管理执行中的各种冲突。由绩效经理负责筹备成立绩效管理小组,选拔绩效专员,分配各成员职责。原则上,选拔绩效专员时,需要有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对数据收集处理的能力,包括对公司内部流程较熟悉,并能提供流程改善建议,以便发挥绩效辅导的职能。
  2. 分解个体目标
  小组成立后,再次分解部门目标,直直分解到各部门主管和责任人,分解原则以SMART为参考。逐步分解时,采用分组讨论的方式,使目标责任人认可目标。对于无法立即达成的目标,可采取阶段式目标管理办法,缓期后最终能够实现目标。
  3. 制订绩效计划
  按照既定目标,制订年度绩效计划。对为达成绩效目标创造条件,提供资源。包括人员编制补充调整,设备更新,研发费用,销售或市场预算等。并形成书面的绩效目标与计划图。
  4. 制订绩效考核办法
  依据绩效计划,选定考核方法。成熟期的企业可采用BSC考核方法。总体上采用多种考核方法并举进行。可量化的指标采用KPI考核方法,无法量化的可采用360度考核方法和关键事件考核法相结合的方法。
  5. 使被考核人接受考核办法
  利用各种渠道,包括培训,公告栏宣传概念,会议传达等,使考核人了解考核办法,同时让被考核人参与,广泛听取被考核人的意见,可吸收合理化的建议,在考核文件发行前修改之。
  6. 试行绩效考核
  政策宣传期和试行期被认为是导入期。在导入期,绩效考核办法和被考核人处在磨合阶段。因此,为完善制度的目的,在试行期内对低成绩的,免于批评和处罚。有奖励的则全部发放。试行期一般为3个考核周期。
  7. 考核办法正式施行
  经过试行期的考验与修订,可正式实行。实行后仍可对不合理之处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