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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按实发工资计算,还是剔除非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时间:2018-09-12 13:46:49作者:成都人力资源报考条件 来源:人力资源培训网 点击:0次

人力资源培训网回答:无准确界定标准。

非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一般是指员工病假医疗期期间、企业停产期间的工资,在这些情况下,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可能与劳动者正常工作12个月的平均工资存在很大差距。

之前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曾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但该《办法》已于2017年11月24日被废止。现在在司法实践中,这一问题尚存在争议。

在真实案例中,法院多偏向于直接以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工资为基数基数,不剔除非正常工作期间,但也有偏向于扣除病假期间,以劳动者正常出勤期间工资标准为计算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