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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员工业绩或者表现不好,公司可以不发工资吗?

时间:2019-05-16 11:12:51作者:成都人力资源报考条件 来源:人力资源培训网 点击:0次

人力资源网回答:在试用期内的员工如果没有完成业绩考核或者是表现不好,公司不发工资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公司还是应该按照之前的约定向员工发放工资。

对于员工的工资的发放,是公司按照劳动合同和员工约定的发放工资的时间、工资金额,按时,准确的以货币的形式发放劳动报酬的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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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的工资应该是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给员工本人,公司不能以不正当的理由扣除或无故拖欠员工的工资,而且公司还应该按照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的约定,向员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员工虽然是在试用期,但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是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没有完成业绩考核要扣除劳动报酬,也只能是扣除业绩考核部分,而不是扣除全部的劳动报酬或者不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