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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借口太多,领导应承担主要责任

时间:2019-11-18 17:42:52作者:成都人力资源报考条件 来源:人力资源培训网 点击:0次

在职场中难免会遇到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懈怠工作、推卸责任、拒绝工作分配、不完成工作业绩等的员工,为什么企业会有这样的员工存在,我觉得和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等有莫大的关系,正是他们的纵容才会有这样的员工出现,所以领导应该承担主要责任,那出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一、定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

“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员工都按照规矩办事,也就没有那么多“借口”了。企业在成立之初便应该制定好员工的行为规范,并将其写入规章制度中,组织所有员工进行学习。在行为规范或管理制度中,应该有这样类似的规定,比如,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安排的所有工作和任务并无条件服从和执行,或者是下级如果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未完成业绩目标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来推脱责任逃避惩罚,否者公司可按照违反制度予以辞退,如果该工作对员工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等特殊情况除外。

在制定这些规矩、制度的时候,可以详细罗列出员工在实际工作中找借口的各种具体行为,还要定期对员工行为规范的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员工正式入职前就要把企业和部门的各种规矩讲明白,并进行入职培训,培训完后还要考核,让员工对学习情况和考核结果签字确认。在平常的工作中,企业的管理人员也要经常给员工灌输这些规矩,让“服从安排”成为员工一种自觉行为。

二、首次犯错必须严惩不贷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能因为员工只饭了一个小错就可以放之任之,只要犯错就应该按照规矩来,该怎么罚就怎么罚,现在犯的小错,慢慢的就是大错,到时候再来纠正、惩罚就为时已晚了。想要员工不犯错或少犯错,说服教育的人性化管理是起不了作用的,必须要懂真格,才能让员工充分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有很多企业对于员工第一次犯错都采用宽大处理的态度,不予追究,但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在第一次犯错的时候就应该按照制度果断处理,既不能太上纲上线但也不能降档对待,如果把握不了尺度就回报给上级,由上级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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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视同仁

自古以来就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不管是下属员工还是上级领导,不管是普通员工还是核心技术人员,不管是不是“关系户”,只要是犯了错,出现了违规的行为都应该一视同仁,按照制度接受相应的惩罚,要让所有员工感受到制度的公平性。如果因为职级高、岗位重要或“关系户”而和其他普通员工区别对待,势必会影响到其他员工的规则意识,而犯错的人则因此更加胆大妄为。

四、领导要起到带头作用

既然制定了规矩,就要去执行,领导更要其好带头人的作用,尤其是中高层管理人员。要想让这些管理人员养成“服从安排”的意识和习惯,那公司的老板、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十分关键,司管理制度的制定主要是他们参与的,那么实施的时候也应该参与其中,才会更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