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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如何解聘私自在外“lNEHII”员工

时间:2015-10-08 10:01:00作者:四川人力资源网 来源:四川人力资源网 点击:16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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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3案例:如何解聘私自在外“lNEHII”员工

    公司是否可以直接解聘私自在外“兼职”的员工?

    【案倒解读】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在外兼职的员工:

    (1)存在员工在其他单位兼职的事实。

    (2)用人单位能够证明任何下列情形之一:

    ①员工兼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②经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兼职行为提出批评指正,拒不改正的。

    我国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没有对“兼职”做禁止性的规定,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完成本职工作,是其应尽的义务。从事兼职工作,在时间上、精力上必然会影响本职工作。作为用人单位来讲,对一个不能全心全意为本单位工作并严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人员,或经批评指正仍不改正的人员,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对员工兼职的事实,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

    (2)“严重影响”强调了只有对本职工作的影响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雇兼职员工。

    (3)“拒不改正”强调了程序,即用人单位必须先提出改正建议,如果劳动者仍不改正,用人单位可以行使解雇权。

 

    因此,公司不能直接解聘在外“兼职”员工,应先向员工提出改正建议,出具书面通知,同时必须有证据可证明员工在外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