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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问题-关于调整工资或工作岗位的问题

时间:2011-10-05 15:40:00作者:四川人力资源网 来源:四川人力资源网 点击:219次

    问题:请问员工在合同期内因工作能力或态度的原因,公司需要调整他的工资或工作岗位,但经协商不成,公司应该如何处理?是否需要提供经济补偿?
    回答:您好!协商不成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要求给予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按一个月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补偿。一般来说,在劳动合同里会就工资调整或者工作岗位作出详细规定,但如果双方没有就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在劳动合同里写明的话,调整工资或工作岗位就等于原来劳动合同的条件发生了变化,属于合同的变更。公司可以选择的做法或者是给予他足够的培训,让他适合岗位的要求,或者与他协商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员工对两者都不接受的话,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尽早地挽回因为这个员工对这一职位价值产生的影响,支付一笔必要的经济补偿金可以寻找一个更有价值创造力的员工。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的前提下,对于这种情况,HR经理要充当顾问的角色,即要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与公司的老板陈明利害关系,要反思公司的招聘程序(不称职的员工为什么被招进来)以及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