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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核算案例分析(1)

时间:2015-06-15 17:10:00作者:四川人力资源网 来源:四川人力资源网 点击:1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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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6l小陈入职江西某物流公司四年多,担任运营经理一职,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月薪为5 000元,车补600元/月,电话补贴150元/月;2014213~19日请病假,其余正常出勤,请问小陈的病假工资和当月工资怎么计算?

  【案例5-6解读】

  首先应确定小陈享受病假工资的标准,入职四年多,按本人工资的80%发放。

    其次,确认小陈核算病假工资的基数是:5 000×70%=3 500元,符合法律规定。

    最后,2014213~19日中,其中1516为双休日,按规定是应该剔除的,相当于共请假5天。

    我们来核算小陈的病假工资:

    5 000×70%×80%÷21.75×5=643.68元。

    请病假期间,车补与电话补贴是应该扣除的,那么其工资部分应为:

车补:6001-1÷21.75×5=462元;电话补贴:2001-1÷21.75×5=154元。小陈当月实得工资:5 0001- 1÷21.75×5+643.68+462+154=5 11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