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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收藏:成都生育津贴领取指南!

时间:2023-03-26 14:30:15作者:成都人力资源报考条件 来源:人力资源培训网 点击:0次

生育保险申领条件

1、参保人按照规定参加成都生育保险;

2、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4、报销时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计划生育医疗费、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等待遇。

1.产前检查费。参保女职工在办理生育登记后,发生的门诊产前常规检查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支付:生产或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7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500元;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300元。

2.生育医疗费。参保女职工因分娩、终止妊娠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支付:

顺产2000元;难产(含剖宫产)3000元;生产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20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1000元;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500元。

生育保险计算方式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前已办理生育登记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具体天数计发:顺产98天;难产113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98天;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42天;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15天。

生育津贴领取方式

女职工无法自行申领生育津贴,需要由用人单位进行申领。

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等待遇,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对财政供养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

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时间为,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联网结算2月后,申领时限为参保人员出院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

用人单位网上申领成功的,生育津贴经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20个工作日左右划拨至单位银行账户。用人单位应事先核实单位银行账户正确,以免出现银行退票。

男职工能不能申领生育津贴?

男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但是男职工满足相关条件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按照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若男职工配偶按其他政策规定已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含产前检查费),但未达到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总额的(顺产2700元,难产/剖宫产3700元),其差额部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补足。

注:

1、夫妻双方均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条件的,由女方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夫妻双方不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时,不再提交生育服务证、结婚证。

报销流程

男职工配偶生育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由男职工用人单位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