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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的这些“坑”,HR一定要注意!

时间:2021-11-19 14:13:51作者:成都人力资源报考条件 来源:人力资源培训网 点击:0次

每到年底都是HR比较忙碌的时候,要准备年会、总结今年的工作、制定明年的计划、还有年终奖金的发放、工资结算等,尤其是在工资这个问题上一定要严谨。

在工资的发放中,有这些“坑”,HR一定要注意。

1、国家法定假日不给员工发工资

有不少单位在国家法定假日不给员工发工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虽然在法定假日,员工未工作,但国家法定假日是带薪的,包括部分少数民族的特殊节日也是带薪的,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2、拆解工资,减少社保费用

有部分企业为了降低人工成本,通过拆解工资的办法来降低社保缴费基数,以达到减少社保缴费支出的目的。但事实上,工资拆解后,社保、公积金等很多待遇都会受到影响。

3、部分工资拖到年底发

不少用人单位会扣除员工的部分工资、绩效或者加班费留到年底或某一个固定的时间发放,甚至员工在发放之前离职的就领不到这笔钱了,想以此防止员工离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齐所欠工资,甚至可以直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仅要补齐工资还要支付补偿金,这就有些得不偿失了,这个“坑”千万不要踩。

4、以公司亏损或未盈利为由不发年终奖

年终奖实际上只是企业的一项激励措施,不具备法律强制性,也没有统一的发放标准,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可发也可不放。发多少,怎么发,都是按照企业内部的规定来执行。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的约定,不管企业经营状况如何,都要按照约定执行。

5、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的规定,孕期女职工在工作时间进行产检的,只要是根据医嘱进行的正常必要的产检应计入在工作时间,算正常出勤,不能扣工资。

6、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被扣工资

年底有不少人都有离职的打算,如果已经找到了更好的工作的人,可能会放弃年终奖马上提出离职就要跳槽。如果用人单位以员工未按照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的规定在给员工办理离职时扣工资的是违法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是员工工作所得,在没有违法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在员工离职时扣除员工工资的。

7、用物质抵扣工资

也有少部分企业因为经营状况不佳,为了减少开支或是因为其他原因,只给员工发放部分现金工资,其余的工资部分通过其他物质来抵扣,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