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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时间:2022-06-12 14:31:14作者:成都人力资源报考条件 来源:人力资源培训网 点击:0次

企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就是停工留薪期。这个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经相关部门鉴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可以享受到以下待遇:

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以劳动者正常出勤应获得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为标准,按照发生事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确定其原工资待遇)不变,由工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单位负责其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由所在的用人单位负责,可采取派人护理、购买社会护理服务或对其护理亲属给予补贴等方式解决。

3、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此外,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