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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四川省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1 11:06:36作者:成都人力资源报考条件 来源:人力资源培训网 点击:0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24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经济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4月26日至5月10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4月26日至5月11日

(三)缴费时间

4月26日至5月12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5月29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12日至6月16日

)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8日 上午0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第1批次)

         下午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第2批次)

高级经济考试在1天内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以准考证为准。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二、考试设置

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考试: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考试。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四、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名。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六、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成绩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四)证书领取

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纸质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考试大纲及教材

2023年版高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