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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三级人力考点:劳动法的体系(1)

时间:2015-11-20 13:43:00作者:四川人力资源网 来源:四川人力资源网 点击:166次

  201511月人力资源管理师将在1122举行,世纪精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基础知识部分的考点,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如果错过11月报名考试的朋友现在也可以报名明年5月的考试,免费报名电话400-0616-538

 

 

  四、劳动法的体系

  劳动法的体系是指劳动法的各项具体劳动法律制度的构成和相互关系。

  我国劳动法的体系是根据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特点和内容而构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的颁布和实施,使我国劳动法的体系趋于完善。我国劳动法的体系由以下劳动法律制度构成:

  1.促进就业法律制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劳动力市场的自发运行已经证明不可能实现充分就业,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在总量与结构上都可能存在失衡,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劳 动权,提高劳动力资源的利用水平,促进经济增长,国家有责任通过制定经济政策实现充分就业。促进就业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规范国家在促进就业方面的职责,各级 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责,对社会特定人口群体如妇女、残疾人员、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等的专门促进就业措施。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协商、订立的程序、原则,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等规则。任何国家的劳动立法都不能覆盖劳动 关系运行的全部劳动行为和用工行为,为了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稳定和谐的状态,劳动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除国家立法所规定的原则性规范和最低标准以外,必须 由当事人平等协商确定,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适应了劳动关系运行的这种需要。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必须发挥合同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