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工资需要缴纳个税吗?
时间:2018-09-14 13:32:33作者:成都人力资源报考条件 来源:人力资源培训网 点击:0次
人力资源培训网回答:需要。
实习生的实习工资属于与任职、受雇无关的收入,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第四条和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简单点说就是,实习期签订的实习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而属于劳务合同,劳务报酬的起征点是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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