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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工具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时间:2018-11-09 09:59:51作者:成都人力资源报考条件 来源:人力资源培训网 点击:0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2007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7〕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已于2007年4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为公正、高效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规范人民法院确定管理人报酬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管理人履行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职责,有权获得相应报酬。

管理人报酬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据本规定确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


【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法释〔2007〕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