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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资如何核算(1)

时间:2015-06-12 17:03:00作者:四川人力资源网 来源:四川人力资源网 点击:16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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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员工工资每月应按多少个工作日来计算

    在核算工资时,常用的法规是劳社部颁发的[2008]3号文件《关于职工:全年,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以及201 37月开始执行的《新劳动合同法》。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104天(休息日)-II天(法定节假日)- 250

  季工作日:250天÷4=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104天)÷12- 21.75

    由此可见,标准计算工资的月天数为21.75天。有部分公司还在沿用每月按30天计算或按26天计算(单休),这样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