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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三级人力考点:劳动法律事实(2)

时间:2015-11-20 13:26:00作者:四川人力资源网 来源:四川人力资源网 点击: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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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公民损坏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可 以引起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关系;单方的馈赠行为也可以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等。此外,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不同于变更、终止、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行为。 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行为只能是合法行为,违法行为或单方行为都不能产生劳动法律关系。但是,除了合法行为以外的违法行为或单方行为也可以使劳动关系变更或 消灭。例如劳动者辞职或严重的违约行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可以导致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或消灭。

 行为人做出意思表示是劳动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要件(即事实要素),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①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包含建立、变更、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的意图,即包含追求一定法律效果的意图。

  ②意思表示必须完整地、合于规范地表达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变更、终止的必需内容。残缺不全的,通常不能使法律行为成立。

③行为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将自己的内心意图表达于外部,可以由他人客观地加以识别。

  2.劳动法律事件

  劳动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一定的劳动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例如企业破产,劳动者伤残、死亡,战争或其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