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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出辞职但未办理离职手续,企业能否暂缓当月工资发放?

时间:2020-10-12 10:14:18作者:成都人力资源报考条件 来源:人力资源培训网 点击:0次

四川人力资源网回答:如果员工已经提出离职,但离职手续未办理,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当月工资的发放,但不能不发,用人单位可在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时再结清最后一期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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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该在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同时将基本工资、奖金、业绩提成等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了辞职,用人单位也同意了劳动者的辞职申请,且劳动者已经离开了用人单位,因为种种原因未办理正式的、书面的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可以暂时不发放当月工资的,可以在办理好正式的离职手续时再支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争议,那么有争议的一份就要承担举证责任,建议尽快办理正式离职手续。